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宝丽迪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5号)同意注册,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7,7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851,32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908,670.2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0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834,034.75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0,322,407.73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84,601,627.02元,支付发行费用10,91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94,534,253.11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348,287.86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348,287.86元)。具体情况详见“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的不同用途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个,分别进行存放与核算。2020年10月30日、11月5日、11月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依据《三方监管协议》之规定,授权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以行使监督权力。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
(元)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相城 1102265219100014792 386,964,500.00 280,562,504.62 活期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89100078801000001465 33,314,000.00 25,988,580.12 活期
相城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51127200000877 68,111,329.80 46,202,736.65 活期
公司渭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相城 10539901040037276 341,630,170.20 341,780,431.72 活期
支行
合计 830,020,000.00 694,534,253.11
备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908,670.20元,与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811,908,670.20 124,924,033.9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4,924,033.95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注) 投入金额(2)
更) (3)=(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1.新建研发及生产色母项目 否 386,964,500.00 386,964,500.00 106,560,363.78 106,560,363.78 27.54% 2021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高品质原液着色研发中心项 否
否 33,314,000.00 33,314,000.00 7,339,477,35 7,339,477,35 22.03% 2021年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00.00 50,000,000.00 11,024,192.82 11,024,192.82 22.05% 2021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0,278,500.00 470,278,500.00 124,924,033.95 124,924,033.95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470,278,500.00 470,278,500.00 124,924,033.95 124,924,033.9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金额为341,630,170.20元,本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日止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84,601,627.02元,已于2020年12月11日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694,534,253.11元均以活期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形。
本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见“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龙平 李 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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