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贡献。
一、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
1、科学制订了年度经营目标,督促管理层落实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科学合理地制订了2020年度工作目标及经营计划,并积极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调,分阶段督促和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公司重大事项,确保了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成本费用等各项指标的全面落实。
2、强化内控建设,规范公司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职能作用,强化公司战略决策和风险控制能力。
3、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2020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三会”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方面,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汇报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交易金额、对公司的意义、定价方式及其公允性等,在与公司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主动回避了表决。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公司也向独立董事进行汇报,同时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相应的核查意见。无论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公司“三会”运作上都能保持合法合规。
二、2020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亿元,同比下降5.73%;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上升3.81%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10、《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11、《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公司2019年度内控自评报告》;
15、《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16、《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徐毅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3、《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徐毅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徐毅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5)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徐毅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田雪峰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聘任蒋志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关于聘任徐虎明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9、《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10、《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3、《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由徐毅明、戴礼兴(独立董事)、马树立(独立董事)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马树立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田雪峰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蒋志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徐虎明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徐容(独立董事)、马树立(独立董事)、朱建国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容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9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
5、《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2019年度内控自评报告》;
7、《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徐毅明、戴礼兴(独立董事)、龚福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毅明为主任委员,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战略规划》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戴礼兴(独立董事)、徐容(独立董事)、徐闻达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戴礼兴(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考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四、董事会2021年的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克服困难,以资本运营和技术研发为基础,加大市场拓展,综合发挥产业运作和资本运作能力,稳步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促使企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