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伟思医疗截至2020年12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1,729,995.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154,716,955.86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 77,480,375.70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077,236,580.1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789,973.57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431,919.56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825,611.70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825,611.70
减:本期支付的发行费用 10,551,886.73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1,470.77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49,031.57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9,538,015.8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037,722,765.23
其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296,126,960.6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37,722,765.23
注:期末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5,813.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15日,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和长江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2590424771080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账号:93220078801000000924)、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账号:25605012010090002579)、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账号:256050020500900001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账号:32000663101300081810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账号:8110501012601565851)。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 0162230000002088 233,293,972.56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125904247710802 128,122,637.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 93220078801000000924 75,861,453.38
花支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 28,815.59
华路支行 25605012010090002579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 296,126,960.68
华路支行 256050020500900001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 320006631013000818109 152,328,083.81
龙蟠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8110501012601565851 151,960,841.31
合 计: 1,037,722,765.23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221,893.13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789,973.5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431,919.56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置换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2101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6,289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人民 起始 终止日 年化收 回
币:元) 日期 期 益率 情
况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10,000,000.00 2020- 2020-09- 1.5%- 已
支行 存款 07-31 02 3.08% 收回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10,000,000.00 2020- 2020-10- 1.35%- 已
支行 存款 09-12 15 3.08% 收回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80,000,000.00 2020- 2020-11- 1.35%- 已
支行 存款 07-31 04 3.12% 收回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140,000,000.00 2020- 2020-12- 1.35%- 已
支行 存款 07-31 21 3.3% 收回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10,000,000.00 2020- 2020-11- 1.35%- 已
支行 存款 10-23 25 3.29% 收回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80,000,000.00 2020- 2020-12- 1.35%- 已
支行 存款 11-06 09 3.29% 收回
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 结构型 10,000,000.00 2020- 2020-12- 1.35%- 已
支行 存款 11-27 30 3.30% 收回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 结构型 30,000,000.00 2020- 2020-08- 1.15%- 已
业部 存款 07-24 24 3.04% 收回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 结构型 30,000,000.00 2020- 2020-10- 1.15%- 已
业部 存款 08-31 09 3.04% 收回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 结构型 110,000,000.00 2020- 2020-12- 1.35%- 已
业部 存款 07-24 24 3.14% 收回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 结构型 20,000,000.00 2020- 2020-12- 1.56%- 已
业部 存款 10-13 25 2.95% 收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结构型 74,860,000.00 2020- 2020-11- 1.4%-07-2430 3.13% 已
收
开户银行 类型 金额(人民 起始 终止日 年化收 回
币:元) 日期 期 益率 情
况
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 存款 收
支行 回
上份海有浦限公东发司展南京银行雨花股结构型 75,000,000.00 2020- 2020-12- 1.4%- 已
支行 存款 11-30 30 2.80% 收回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定期存 未
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 146,126,960.68 2020- 2021-01-07-2420 3.45% 收
路支行 款 回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定期存 2020- 2021-07- 未
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 款 150,000,000.00 07-24 19 3.70% 收
路支行 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型 已
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 存款 150,000,000.00 20702-204-202209-12- 13.3.25%%-收
蟠路支行 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型 150,000,000.00 2020- 2020-12- 1.35%- 已
司南京城中支行 存款 07-31 28 3.1% 收回
合 计: 1,275,986,960.68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余额为296,126,960.68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0年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298.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61.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61.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 项目可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与承诺投入 (%) 预定可使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1)金额 金额 计投(入2)金额金(额3的)差=额(4)= 用状态日 实效现益的到效预益计否重发大生变
(如 (2)- (2)/ 期
有) (1) (1) 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9,725.00 19,725.00 19,725.00 1,058.03 1,058.03 -18,666.97 5.3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4,475.00 4,475.00 4,475.00 126.75 126.75 -4,348.25 2.8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 否 7,486.00 7,486.00 7,486.00 - - -7,486.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2,376.78 2,376.78 -12,623.22 15.8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储备资金
超募资金 否 59,612.70 59,612.70 不适用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06,298.70 106,298.70 46,686.00 3,561.56 3,561.56 -43,124.4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0)02101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公0司20以年募7集月资3金1置日换,预公先司投以入自募筹投资项金目预及先支投付入发募行集费资用金的投自资筹项资目金实的际专投项资鉴额证为报16告,7》89审,9计73,.5截7元至。该
款项已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6,289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详见“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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