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作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34,6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6%,前述担保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属于正常经营的合理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鲁晓冬 仇如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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