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章、规则、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经认真审阅查证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唐炎钊 肖伟 汤新华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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