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环卫:龙马环卫:关于2021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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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21-034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决定2021年度继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
    
    由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920,955股,每股发行价为27.11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29,827,090.05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12,856,86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6,970,226.07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
     号                                                            金使用量
      1  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     厦门福龙马环境    57,276.18  46,895.52
      2  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目   工程有限公司      14,995.36   2,495.3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福建龙马环卫装     7,060.72   2,306.14
      4  补充流动资金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合计                         99,332.26  71,697.0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6,140,127.02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00.00元,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279,491,955.87元,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3,586,771.15元(该项目已结项,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1,366,828.85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3,061,400.00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使用完毕并建设完成),扣除已转出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1,366,828.85元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189,463,270.2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33,455,914.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2,919,184.2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      592902562210118     222,703,022.10
                              分行                                                              募集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36050078801700000074      216,162.10
                              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小计                                              222,919,184.20
    
    
    (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18年4月24日起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9年3月25日、2019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019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19年4月8日起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4月14日起继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3,675,306.86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675,306.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品种及条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现金管理的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继续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购买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2021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龙马环卫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龙马环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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