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新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020年 召开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会议 次数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 10 3 7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3次
报告期内列席股东会会议次数: 3次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会议 意见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号 日期 类型
2020 第四届董 1、关于购买公司人才安居保障房暨关联交易的独
1 年01 事会2020 立意见 同意
月17 年第1次
日 临时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2020 第四届董 意见
年04 事会2020 4、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2 月20 年第1次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定期会议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
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0 第四届董
3 年04 事会2020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8 年第2次
日 临时会议
2020 第四届董
4 年07 事会2020 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07 年第3次
日 临时会议
2020 第四届董
5 年08 事会2020 1、关于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10 年第4次
日 临时会议
6 2020 第四届董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同意
年08 事会2020 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24 年第2次
日 定期会议
2020 第四届董
7 年09 事会2020 1、关于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9 年第5次
日 临时会议
2020 第四届董
8 年10 事会2020 1、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0 年第6次
日 临时会议
2020 第四届董 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9 年12 事会2020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14 年第7次
日 临时会议
2020 第四届监
10 年12 事会2020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31 年第8次
日 临时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勤勉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关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的发表独立意见,从而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勤勉尽责,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2020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其他各位委员一起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郭新梅)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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