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
幢A楼909室,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9,684,5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9,684,5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7.232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2322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晓昱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9,684,524 47.2322 0 0 0 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骐、薛洁琼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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