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代码: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因董事杨德波先生、洪研女士、江海权先生和盛琼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因董事杨德波先生、洪研女士、江海权先生和盛琼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因董事杨德波先生、洪研女士、江海权先生和盛琼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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