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70 股票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1号
债券代码:112673 债券简称:18华明0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下调“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华明01”),根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2021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2018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3日)票面利率为6.38%,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初步意向下调票面利率,下调后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2年(2021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为准。
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联系人:夏海晶
电话:021-52708824
传真:021-52708824
邮政编码:200333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
联系人:是航
电话:021-38032628
传真:021-38676666
邮政编码:200041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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