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放弃重庆财信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放弃对重庆财信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赵万一 田冠军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放弃重庆财信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重庆财信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而做出的决定。公司放弃重庆财信实业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后,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影响。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赵万一 田冠军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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