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考核实施管理办法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管理办法。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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