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4,200,1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4,200,1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7.408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408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闫洪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请假1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长闫洪嘉,董事张磊、李涛勇;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闫勇、路宝鹏、李安民,独立董事彭辅顺、郭华军。独立董事罗书章由于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刘丹、谭志刚,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监事李成利。
3、董事会秘书叶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4,200,15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1 《关于变更部 11,930,15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晓静、黄心怡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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