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2021年2月3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0,158 万元增加至 40,284.5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0,158万股增加至40,284.5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58 第 六 条 公 司 注册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40,284.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158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284.5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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