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鲁抗医药 2017 年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新增的28,108,10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鲁抗医药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4,329,729股新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
鲁抗医药向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国惠兴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运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7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95,524,321股,并于2018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1 名股东所持28,108,107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3.19%,锁定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1年4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81,575,475 股变更为677,099,796股。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除派发红利外,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转增203,129,93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880,229,735股。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同比例转增,转增后限售股份由21,621,621股变更为28,108,10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认购对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108,10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股份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数量 比例 通数量 数量
1 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108,107 3.19% 28,108,107 0
合计 28,108,107 3.19% 28,108,107 0
五、股本变动结构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国有法人持股 28,108,107 -28,108,107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其他境内法人持 - - -
通股 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 28,108,107 -28,108,107 0
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 852,121,628 28,108,107 880,229,735
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 852,121,628 28,108,107 880,229,735
通股份合计
合计 880,229,735 880,229,735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接触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鲁抗医药本次限售股份接触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东平 汤 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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