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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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工作变动调整的独立意见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郎吉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齐宏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齐宏涛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本次调整公司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聘董事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齐宏
    
    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对公司副总经理工作变动离任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动原因,公司副总经理郝志忠、成永久卸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工作变动离任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吴振平
    
    董 方
    
    程名望
    
    孙 浩
    
    魏喆妍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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