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股份”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规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68,116.1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591,899.89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201,5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3,868,465.69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投资回报,充分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光智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智中”)本次购买储能调频技术和该等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其相关衍生权利,以及与储能调频技术相关的电子设备,有利于宝光智中拟收购的储能调频项目未来的正常运营,可规避由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经评估的价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冬 袁大陆 丁岩林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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