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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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开展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何祚文、卢明、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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