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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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任职人员的推荐、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我们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波 赵敏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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