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鸿达兴业填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鸿达兴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并结合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逐项审阅了公司填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达兴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填写自查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 垚 范本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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