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于变更装备环球业绩承诺期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本次交易对方装备环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装备环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避表决。本次变更装备环球业绩承诺期,系公司与装备环球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为应对客观环境变化而对原协议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基本精神,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21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2、公司 2021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斌辉 王清云 陈叔平
(此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斌辉:____________ 王清云:____________ 陈叔平:____________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