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1-014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信所合伙人共有5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
华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
2019年度华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0.3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信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0.2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华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方模,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1998年5月加入华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天化、壹玖壹玖、巨星农牧、四川美丰、和邦生物、泸州老窖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7年5月,自2013年4月加入华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拟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天化、天华股份、和宁化学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加入华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宗申动力、高新发展、西藏药业、巨星农牧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天化、鸿利智汇、巨星农牧、川大智胜、西藏药业、三泰控股、大西洋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敏、王映国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方模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2019年3月,华信所收到四川证监局【2019】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华信所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泸天化2016及2017年
1 唐方模 2019年3月20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华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华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华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业务熟练,工作勤勉,独立性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华信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华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华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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