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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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惠煌先生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惠煌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女士,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丹女士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丹女士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4.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110万元增长约65万元,主要由于2020年新增内部控制审计和子公司单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审阅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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