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2)2020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000
2020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合计 1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89%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存在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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