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公司”)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 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将于2021年开始为特宝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逾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将于2021年开始为特宝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74.20万元(含税),较上期增长 7.69%。2021 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