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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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对各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何德彪先生、伍新木先生、刘炜女士。
2020年5月,独立董事罗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于2020年8月任期满6年离任。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伍新木先生、刘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
何德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7月-2014年10月,任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讲师;2014年11月-2016年10月,任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2016年11月-2017年12月,任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教授。2016年5月-2020年11月,任武汉珞珈云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矩阵元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杭州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务;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伍新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大学学历,武汉大学经济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第八、第九届武汉市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员、第十届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第一届咨询委员、武汉市第一至第七届咨询委员。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000971)、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79)、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36)、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77)的独立董事。现任湖北省老教授协会常务会长(法人)、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会长(法人)、中电科安独立董事、景弘环境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历任科技部管理学院见习研究员、教师,科技部条财司财务处科员,华中科技大学教师、EDP中心主任、院长助理、EMBA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5年-2013年担任哈
尔滨银行独立董事,2013年-2018担任包商银行独立董事,2010年至今担任株
洲融兴村镇银行外部监事,2011年至今担任湖北应城融兴村镇银行外部监事、
担任湖北省经济协会副秘书长,2011年至今担任湖北省民革经建专委会副主任,
2012年至今担任湖北省民革华科大党总支部副委员,2015年至今担任湖北泰晶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
授,2018年至今担任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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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具体情况如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数 数 次数
何德彪 7 7 0 3
伍新木 4 4 0 1
刘炜 3 3 0 1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在会前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并亲自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提出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况,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持续有效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运转、募集资金使用、重大事项进展、内控运行等各方面的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工作,充分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我们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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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人租入资产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办公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13,926,258.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5,674,349.00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7,195,093.09元,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22,847,095.8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8,268,966.38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内容客观、公正。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2,000.00元(含税)。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所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公司运作。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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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都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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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何德彪 伍新木 刘炜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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