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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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21-01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22,240,29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7,187,005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2020年度公司业绩表现,拟定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2020年度公司业绩表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经审核,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经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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