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华康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凤琴)
    
    本人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凤琴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至1994年8月,在杭州利民制药厂工作,任研发工程师;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在江南大学(时用名“无锡轻工大学”)食品工程系读博士研究生;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讲师;2000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副教授;200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同时兼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杭州龙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盈泰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兼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8月,兼任浙江诺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兼任浙江诺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益肽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冯凤琴自2018年10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投票情况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冯凤琴          7             7             0             0            0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冯凤琴                     4                        4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3次。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之一,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上市发行工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出发,既保证公司稳定较快的发展,同时也回报了广大股东,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的规模与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匹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应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德水先生、余建明先生、程新平先生、徐小荣先生、曹建宏先生、杜勇锐先生、郭峻峰先生、冯凤琴女士、许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郭峻峰先生、冯凤琴女士、许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相应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人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关联交易
    
    经核查,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资金拆借及往来事项现已全部清理完毕,除少部分拆入资金未计息外,公司已对拆借资金收取或支付了相应的费用。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其它关联交易是依据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是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下的正常商业行为,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作为公司的上市元年,本人也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特此报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凤琴
    
    2021年3月29日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峻峰)
    
    本人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峻峰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手机分厂生产部经理、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移动用户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终端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在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工作,任总裁助理等职;2004年2月至2009年11月,在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同时兼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5月,在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总裁,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同时兼任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顾问;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历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同时担任杭州奇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峻峰自2018年10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投票情况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郭峻峰          7             7             0             0            0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郭峻峰                     4                        4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上市发行工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出发,既保证公司稳定较快的发展,同时也回报了广大股东,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的规模与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匹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应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德水先生、余建明先生、程新平先生、徐小荣先生、曹建宏先生、杜勇锐先生、郭峻峰先生、冯凤琴女士、许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郭峻峰先生、冯凤琴女士、许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相应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人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关联交易
    
    经核查,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资金拆借及往来事项现已全部清理完毕,除少部分拆入资金未计息外,公司已对拆借资金收取或支付了相应的费用。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其它关联交易是依据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是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下的正常商业行为,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作为公司的上市元年,本人也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特此报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峻峰
    
    2021年3月29日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志国)
    
    本人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志国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1年7月至2000年3月,在长兴化工总厂工作,任技术科工程师;2000年4月至2016年7月,在长兴金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所长;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长兴北辰耐火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长兴金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兼任长兴北成耐火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许志国自2018年10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投票情况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许志国          7             7             0             0            0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许志国                     4                        4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3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之一,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3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上市发行工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出发,既保证公司稳定较快的发展,同时也回报了广大股东,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的规模与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匹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应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德水先生、余建明先生、程新平先生、徐小荣先生、曹建宏先生、杜勇锐先生、郭峻峰先生、冯凤琴女士、许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郭峻峰先生、冯凤琴女士、许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相应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人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关联交易
    
    经核查,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资金拆借及往来事项现已全部清理完毕,除少部分拆入资金未计息外,公司已对拆借资金收取或支付了相应的费用。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其它关联交易是依据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是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下的正常商业行为,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作为公司的上市元年,本人也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特此报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志国
    
    2021年3月2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康股份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