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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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1-01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白建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十二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的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6,435,225.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56,953,040.35。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695,304.04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2,667,222,095.41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65,574,227.82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12,948,70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总股本2,542,901,478股,回购股份29,952,775股),共计50,858,029.56元。
    
    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本次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照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提款期为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北京银行最终批复为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先生及配偶杨亚妮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亚德照明分配集团授信额度8,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平安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农业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汇丰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前述授信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先生及配偶杨亚妮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合作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248.00-51,964.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彤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绿勀照明工程(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客观、真实地说明了绿勀照明工程(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司将依照《关于绿勀照明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确认业绩补偿方案,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绿勀照明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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