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刘振顺 高玉玲 范 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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