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1-3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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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410A004356号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编制2020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光力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光力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0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光力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光力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光力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力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7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6月23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8元。截至2015年6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064,277.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9,375,722.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10300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847.7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784.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89.8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94.2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696.93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544.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9月28日经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77170188000251388 募集资金专户 0.00[注1]
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 76260078801500000291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合 计 0.00
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光力科技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已实施完毕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061,579.39元,转入企业银行基本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从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光力科技建行基本户金额为1,049,340.00元,从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行基本户金额为12,239.39元。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于2020年12月30日销户;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于2020年12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8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12月4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名称: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937.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96.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49.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44.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8.38%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入金额(2) (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 是 8,535.00 469.49 0 469.49 100% 已终止 无 不适用 是
系统改扩建项目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是 5,405.08 2,678.21 1,028.70 2,604.74 100% 2020年11月19日 无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940.08 3,147.70 1,028.70 3,074.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
1、适应下游行业整体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不断得到加强,呈现出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我国煤炭资
源储存条件复杂,煤矿地质灾害频发,煤矿事故影响了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随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
标准越来越严格,广大煤矿企业迫切需要依托先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监控手段,不断降低煤矿事故发生
率,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在此情况下,公司原定部分产品也需根据新的安全标准更新换代,
并不断根据技术发展趋势推出新的更加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有利于节约成本和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现生产经营所在地属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紧邻郑州市地铁1号线出口,公司周边土
地出让价格不断上涨,几乎已无可开发利用的工业用地。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力瑞弘”)注册地点在郑州港区,光力瑞弘通过招拍挂竞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
地块位于郑州港区高端装备制造集聚区内,土地价格具有明显的优势,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光力瑞弘进行增
资,来实现“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方便公司与区内上下游企业高度协同,并且有利于加
快公司与当地资源的对接,尽早实现产业化,从而显著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未来战
略。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变更“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施主体和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发展“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
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经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原募投项目“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和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8,449.77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发展新募投项目“智能安全
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新募投项目“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
瑞弘在郑州港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在“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
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对项目部分投资环节进行了调整优化,暂停建设研发中心办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楼,放缓了部分设备的采购,公司根据近几年技术发展情况大量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厂
房、机器设备、研发平台等,提高了技术研发能力,减少了项目总开支3,104.93万元。
在“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
则,在保证施工质量前提下多方比价招标,节余募集资金1.22万元。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后续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设,直至项目完成;“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结项。截止到报告期末,结余募集资金106.16万元已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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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名称: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年末实际 截至年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2) (3)=(2)/(1) 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1)
智能安全生产 瓦斯与粉尘监 2021年12月
装备及系统改 控设备与系统 8,449.77 3,668.23 8,470.44 100% 31日 无 不适用 否
扩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研发平台升级 3,000.00 0 3,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项目
合计 11,449.77 3,668.23 11,470.44 -- -- -- -- --
经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如下变更:一是变更原募投项目“瓦斯与粉尘监控
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8,449.77万元人民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向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增资用于发展新募投项目“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新募投项目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由光力瑞弘在郑州港区实施;二是变更“研发平台升级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将节余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本项目,实施地
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均发表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公司2018年底通过土地招拍挂在郑州
港区购得项目地块,该地块出让时为非净地出让,文物勘探、苗木、高压线塔、建筑物等“三通一平”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题尚未解决,项目一直无法正式启动,直至2020年6月才基本完成土地清表等“三通一平”并交地。建
设用地交地时间滞后,导致整体项目周期延长,落后于工程原计划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
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除此之外,上述项目的主要投资内
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等不变。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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