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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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柳喜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0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4次,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年4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变更会计政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总代理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11日,对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总代理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年内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各次会议,关注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实施及人员考核、薪酬发放等方面的动态,并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对公司上市后及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进行
    
    研讨,就公司发展战略、产品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
    
    入探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相关工作的要求,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 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姓名:柳喜军
    
    电子邮箱:jiaxincpa@126.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柳喜军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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