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1-01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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