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12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507,247.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
税)。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400.8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4,400.8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4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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