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
2020年,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以维护股东和本公司利益为宗旨,按照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本届审计委员会由宗文龙、彭兴宇、王晓渤、王大树、李兴春五位董事组成,宗文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董事会的财务汇报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原则,促进公司建立及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就公司其他有关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一)相关资料审阅工作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等的议案、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租赁华电大厦办公楼之持续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审议批准了新修订的关联方名单,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了本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中期财务报告的有关资料,审阅了董事会报告书、会计师报告书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资料。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按照本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境内外相关法规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审阅,对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确认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等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等。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工作业绩、相关资料、聘请境内外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要求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内部控制工作
1.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审计委员会持续推动改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2020年,华电国际公司修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规章制度审核的程序和内容。各部门持续开展制度清理优化工作,做好制度的“留、废、改、立”,实行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管理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制度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框架,增强了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2020年公司完成新增、修订制度22件。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0年,公司内控部克服各种困难,积极组织对部分区域及单位开展内控专项评价,对重点业务流程及各类重要环节进行查评,并对存在的不规范事项提出整改要求和管理建议,指出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影响,要求相关单位提前筹划防控风险,为公司系统进一步加强经营风险防控、消除潜在财务报告隐患发挥必要作用;组织开展并完成公司系统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复核审查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披露;保持与外审机构良好沟通,做好协调及资料提供工作,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反馈,积极配合内控审计,圆满完成各项迎审工作,确保年报审计顺利进行。
公司根据2020年度所属单位自查及复核审查的总体情况,综合评价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公司层面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审计委员会经过评估认为,2020年公司未发现重大内部缺陷,并因此确信公司在2020年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有关内部监控的条文,确信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对企业控制与防范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等方面具有有效作用。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控部关于《内控评价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部认真履行内控评价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工作,为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保障经济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内控评价工作给予肯定并对2021年内控评价工作安排表示赞同。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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