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聘任廖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廖晓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任职资格,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廖晓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俞铁成、邹荣、潘敏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