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证券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18深能01 债券代码:11271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深能01”拟下调票面利率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深能01”),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2021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的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8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2日)票面利率为4.8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固定不变。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现拟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第四和第五年(2021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票面利率。最终票面利率调整情况请以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18深能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准。
三、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18深能01”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博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一航、徐超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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