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VeriSilicon HoldingsCo., Ltd.)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报告期内向全资子公司VeriSilicon Holdings Co., Ltd.、VeriSilicon (Hong Kong) Limited提供了1,000万美金的担保。
除上述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上述担保事项未发生逾期。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陈武朝、李辰、王志华
2021年3月26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