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系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P01347号),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566,358.1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803,074.24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6,097,586.0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306,664.75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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