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3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1年3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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