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2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所现拥有合伙人202名;拥有注册会计师1267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
(7)收入情况: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11亿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职业保险购买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健,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2:江磊,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乃忠,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结合相关审计需配备的人员和工作量,双方拟定的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2万元,内控审计21万,较2020年度减少36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决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业务熟练、工作勤勉,及时、准确、独立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表现出了较高的执业水平。续聘该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2021年度报酬,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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