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0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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