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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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1-00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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