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1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1年3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附件一)。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详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保密要求,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王书容、傅芝兰、李宇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二: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度,公司担保发生额为219,994,775.96元,均为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提供的担保;截止2020年末,担保余额为169,958,603.66元。
2、截至2020年末,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情形,除前述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王书容、傅芝兰、李宇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三: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2、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的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王书容、傅芝兰、李宇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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