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初大唐国际及所属公司向所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金额为130.10亿元(人民币,下同),2020年末为63.29亿元,其中:大唐国际母公司对公司内部单位担保余额为25.08亿元,对公司外部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1.06亿元(含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反担保19.59亿元);大唐国际所属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10亿元,大唐国际所属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05亿元。2020年末担保金额较年初净减少66.81亿元。截至目前,大唐国际没有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吉臻、罗仲伟、刘熀松、姜付秀、牛东晓
2021年3月26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