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其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董事会对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的核查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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