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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