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978,203.29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74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4%。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