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规则》等相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我们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次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分别为为孙平飞、俞国军、胡伯惠,其中孙平飞为监事会主席,俞国军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2020年度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召开时间 监事会 议案名称
届次
2020年3月31日 第五届第4次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
展2020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关
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的议案》《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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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 第五届第5次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7月27日 第五届第6次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2020年9月21日 第五届第7次 《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
议案》《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年10月22 第五届第8次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会
日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年11月11 第五届第9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日 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12月11 第五届第 10 《关于拟参与认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日 次 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2020年12月28 第五届第 11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
日 次 缆南方产业基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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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会议,并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
序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通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其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公开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监事会对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逐项作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券的资格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度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该规则的制度有利于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制定公司<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召开并审议、调整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监事会对此逐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四)公司开展票据池及票据质押业务
公司2020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其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
(五)公司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
公司2020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比例及总额符合《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议案的监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六)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七)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十)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十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股票代码: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严格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1、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做好公司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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