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高艳春女士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聂文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董事会指定聂文豪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3个月。聂文豪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高艳春女士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瑞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李瑞玲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聂文豪先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以及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聂文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同意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3个月。
2.李瑞玲女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以及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财
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李瑞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
1. 聂文豪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生物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2004年至2008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获得生物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5年,就读于伦敦大学学院生物化学工程专业,获得生物化学工程硕士学位、博士学位。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任职于公司研发中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聂文豪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之子,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的任职资格,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李瑞玲女士简历
李瑞玲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2年9月,任郑州市第一粮油食品公司会计;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上海昂泰兰捷尔电讯集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瑞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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